《活着》读后感

时间:2024-09-10 06:46:19
《活着》读后感集合13篇

《活着》读后感集合13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活着》读后感1

总梦想着,作为“红迷”的我,能在《红楼梦》各种译文版中加上我写的序,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有这样一部壮丽宏大的文学巨著。每每对人提及,得到的回答无非是:“放着那么些个专家学者作的序不要,人家偏偏就看上了你?”我总消极地的坚持着,脸上挂着尴尬的笑。时至今日,虽然内心深处还保留着这个梦想,但我也知道,有些梦想,就是实现不了。为《红楼梦》写序,便是其中之一。

然而我写序的热情依旧不减,于是才有了这个似乎有点不自量的题目。好在我写这些东西无非是自娱自乐,丝毫没有发表或者公开的意图。少了些焦躁的目的,便多了几分写作的快乐。周国平有一段说日记的话:“日记是最纯粹的私人写作,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隐秘领域。在日记中,一个人只面对自己的灵魂,只和自己的上帝说话……”我觉得这段话用在写文章上也未尝不可,一个人只有在面对自己的灵魂,不为外物束缚,才能写出超凡脱俗的作品来。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为书写序的权利,发不了不要紧,大不了当作日记。能够当作日记的文章并不多。

中国人谦虚,一味地贬低自己,替人作序叫“佛头着粪”,作跋叫“狗尾续貂”;而这种谦虚的另一种表现则是过分地抬高他人,在介绍某个作家作品时,动辄“大家”、“巨著”,让人惊诧整个青黄不接的当代文学史,真的迎来了春天?至于我这篇序,姑且还是让余华“佛头着粪”吧。

首先说到他的《兄弟》,因为这是我最早看的余华的作品,看了上部过后,觉得不对胃口,和想像的太不一样,于是没了看下部的冲动。对于我这是很少出现的情况,我看书向来是有始有终的。或许就像许多评论家说的那样吧:荒诞的故事情节,失败的人物刻画,没有力度的文字表现手法。以致有人扬言要给余华这个曾经的牙医拔牙,拔掉他的“黄牙”、“假牙”、“杂牙”、“黑牙”。措词之激烈,可见一斑。

于是又过了好久,我才又敢看余华的作品。看《活着》就是在这个时候。不长的故事,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

一贯的大时间跨度,从上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的纨绔子弟福贵,因为沉溺赌博输光了家产,生生地将老爹气死,已有身孕的妻子家珍也被丈人强行带回娘家。家道的败落倒似乎让他一下子长大,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不得以,为了维持生活,他从赢走他家家产当了地主的龙二手里讨来五亩田地,与母亲、女儿一道劳动,过起了农民生活。一年后,妻子带着半岁的儿子回到他身边。其实从某种意思上讲,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幸福,就像福贵的娘说的那样:“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但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男耕女织式的平淡生活几乎都成了奢望。为了给母亲治病,福贵带着仅剩的妻子从娘家带来的两块银元,到城里买药,没想到阴差阳错却给的军队拉去当了壮丁。在战场上,福贵忍受着饥饿与寒冷与死亡的三重压迫,九死一生,最后成了解放军的俘虏,几乎是侥幸地捡回一条命。历经波折,他终于回到了家里,一家人抱头痛哭,却得知母亲早已去世,而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真个是物是人非啊。接着是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地主龙二因不配合人民政府,被判枪决。紧接着又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全村大炼钢铁,吃大锅饭,用历史课本上的话说,那个时候,生产关系并不适应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这造成了在三年饥荒中,村里人几乎饿死。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逼于无奈,福贵夫妇只得把女儿送给人家。就是这样一个夫妻俩热爱的儿子,却因为给产后大出血的区长夫人献血被庸医无情地抽干了血液!而那个区长正是福贵在战场上认识的好兄弟春生。一家人痛不欲生,家珍的病也一天天重了。文革来了,春生、队长等一大批人都被打成了走资派。可喜的是凤霞的婚事终于有了眉目,男青年万二喜虽是偏颈,但人却实在,自然而然地和凤霞走到了一起。不久后凤霞有了身孕,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然而好景不长。凤霞生把孩子生下来不到十分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夺去有庆生。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2

读余华先生的《活着》,我再度泪如泉涌……婆娑的泪光中,感受到的是卑微之人生命的神圣与庄严,主人公福贵让我肃然起敬!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夕阳余晖下,这位叫福贵的老人粗哑的歌声,混合着田间农人挑粪桶时扁担发出的吱呀声及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随着炊烟在农舍的屋顶上缓缓消散而逐渐退隐了……读完余华的《活着》,福贵和他牵着的老牛的背影却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此处隐藏25352个字……苹果与乔布斯的同一,成就了一个成熟的业界领袖,也成就了一个世界第一的科技企业。这个同一体现在他们的目标上,即使要不断推动传统产业的变革,就如乔布斯所言,我们只是“重新”发明了MP3、手机、电脑而已。 乔布斯一手将数字消费产品变成时尚,iPod开创了在网络商店里购买、下载单曲的音乐销售模式,通过itunes下载的音乐超过100亿首;iPhone将手指触控用于智能手机,AppStore上的应用程序下载量超过30亿次;iPad不仅仅是下一代个人电脑的先锋和雏形,更重要的是,它很可能会改变出版、媒体、影视等所有大众文化内容产业。苹果公司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制造电脑的企业,而是成为全球最大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数字内容的销售平台,赢得了音乐界、影视界和出版界的尊重,获得了数以亿计的拥趸,乔布斯也因此当之无愧地成为粉丝们心目中的最大英雄,他重新定义了这个时代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这是乔布斯最著名的话。

“是否成为全球首富,对我来说其实是无所谓的事情。我更看重的是,在每晚临睡之前,我能对自己说,今天又做出了很精彩的东西。”乔布斯没有将自己的产品仅仅看成是一件赚钱的商品,而是将其视为一件伟大的艺术品,一个倾注了和融合了自己生命的载体。他身体力行,以天才的创新天赋、平易的处世风格、伟大的敬业精神和无畏的领袖气质,铸就了我们这个信息化时代的文化内核;他追求完美的宗教般狂热,体现了我们所处的时代的创新精神;他不断挑战自我,把自己的人生投入到伟大的变革中,必会成为这个时代的英雄偶像。在此真心希望乔布斯能够永远保持健康,再次创造业绩的奇迹~

《活着》读后感13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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